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国税发[2005]30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桂国税发[2005]30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8:30 |
| 信息简介: | 按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国税发[2005]98号)的规定精神,对不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每年每户至少申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