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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政发[2005]4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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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8:30 |
| 信息简介: | 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不得低于合同价的10%,具体比例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履约保证金可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兑支票等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