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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发[2005]3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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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8:29 |
| 信息简介: | 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执行起始时间为企业取得的第一笔收入之日。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日期在6月30日前的,应以当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并作为定期减免税的执行起始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