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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发[2005]41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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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8:10 |
| 信息简介: | 如因情况复杂、影响范围广、专业技术要求高,需经调查、论证和计算或征纳双方对财产损失的证据存在重大分歧的,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或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