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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6]1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垃圾处置费界定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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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8:02 |
| 信息简介: | 近接一些地区来电,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中免征营业税的垃圾处置费如何界定问题,要求明确垃圾处置费是否包括垃圾清运费和上门收取垃圾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