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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发[2006]1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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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8:01 |
| 信息简介: | 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并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退(免)税审核、审批时未调取备案单证检查的出口企业,要按季进行抽查,检查率不得低于已申报退(免)税企业户数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