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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6]189号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外资企业使用提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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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7:35 |
| 信息简介: | 对外资企业使用的提货单据,应视同企业的销售合同,按单据记载的数量金额征收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