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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6]22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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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7:33 |
| 信息简介: | 对纳税人只换发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内芯的,每套收费30元;另外副本外套或办理多个副本的,对增加部分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