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财税[2007]1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桂财税[2007]1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8:16:48
信息简介: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桂财税[2001]34号)中的补充规定作如下修改:漂流、划船按“服务业―旅游业”税目征税;滑道、溜冰、攀岩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