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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函[2007]23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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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6:41 |
| 信息简介: | 从今年起,应在年初及时下发减免税批文,以避免在综合征管系统中出现欠交税金的问题。审批附报的资料只需证明企业为县级、县以下新华书店、销售的货物是文件规定的免税范围的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