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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函[2007]29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抵扣凭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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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6:37 |
| 信息简介: | 停止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五)款“主管国税机关对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加盖‘已认证’戳记,并签认证人姓名”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