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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价涉字[1994]2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下达全区土地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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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6:13 |
| 信息简介: | 土地系统所收取的征地管理费、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属行政性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上交同级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交款和开支情况给予核拨。其他收费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体制,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