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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字[2007]51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内企业与境外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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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5:49 |
| 信息简介: | 由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境外公司在我国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不属于税收管辖对象,因此国内企业与境外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对境外公司暂不征收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