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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7]246号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监管局转发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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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5:46 |
| 信息简介: | 保险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在每季终了后20日内按季及时足额向代收代缴申报单位支付代征手续费。手续费具体比例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