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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7]30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使用《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票》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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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5:31 |
| 信息简介: | 用票户应制定具体的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申请、入库、领用、发放、开具使用和核销、废票的管理等环节制定操作规范,并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批准、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