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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8]17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代开普通发票有关手续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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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4:32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涉及办理减免税优惠的,应按主管地税机关的规定提供能证明其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合法、有效材料,包括相关的证件、合同、证明、文件等,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给予减免税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