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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4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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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4:22 |
| 信息简介: | 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