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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南府办[2009]6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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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4:21 |
| 信息简介: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普通住宅,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由2%下调为0.5%。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由3%下调为1.5%。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铺和其他房产,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保持3%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