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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9]2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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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4:11 |
| 信息简介: | 若总机构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税款分配表,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分支机构上年实现的利润数或是按上年税款预缴数按期预征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