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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09]3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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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4:01 |
| 信息简介: |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确定各自的企业所得税管户,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