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国税发[2009]9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失效]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桂国税发[2009]9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失效]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8:13:58
信息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要求我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其计税毛利率一律按照31号文规定的计税毛利率的下限执行,请一并遵照执行。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