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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发[2009]6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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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3:47 |
| 信息简介: | 国家统一制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新办企业减免、减按15%税率),由自治区国税局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减免地方企业中属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权限由各地级市国税务局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