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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10]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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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3:04 |
| 信息简介: |
对未能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培训的纳税人,税收管理员要负责对其进行培训辅导;对纳税人未能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电子纳税申报表的,各级地税机关所得税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