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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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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2:30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区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调整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