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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供电企业代收的临时电力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增值税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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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1:44 |
| 信息简介: |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规定,广西电网公司所属各供电局代收的临时电力价格调节基金,在预征环节依照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