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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涉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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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1:42 |
| 信息简介: | 代理方自身承担运输业务的,取得的运输收入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并给委托方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