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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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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1:41 |
| 信息简介: | 对资产损失金额较大,或经后续管理发现不符合资产损失扣除规定,或存有疑点、异常情况的资产损失,应及时进行核查。对有证据证明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不真实、不合法的,应依法作出税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