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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函[2011]89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取得有效凭证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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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1:37 |
| 信息简介: | 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相关成本、费用有效凭证的,应作纳税调整处理,待取得有效凭证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追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