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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印花税汇总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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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1:29 |
| 信息简介: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我市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汇总申报期限确定为按季汇总申报纳税,纳税人应在确定的纳税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印花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