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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将部分营业税审批类减免税项目改为备案类减免税项目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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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1:28 |
| 信息简介: |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减免税管理办法(修订)〉的公告》(2010年第5号,以下简称“2010年第5号公告”)第六条第(二)款、第(四)款和第(五)款规定的审批类减免税项目,即: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赢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收入税收优惠政策和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改为备案类减免税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