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国税发[2012]11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权限加强审批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桂国税发[2012]11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权限加强审批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1:13 |
| 信息简介: | 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由自治区国税局审批的项目外,其余审批项目的审批事项全部交由县(区)级国税局审批、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