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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百色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问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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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0:55 |
| 信息简介: | 百色市城区负有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房产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分上、下半年申报缴纳年度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其中,上半年税款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3月15日,下半年税款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