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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管理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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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0:54 |
| 信息简介: | 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前期认证相符但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队列资料(表二)》第2栏金额和税额应等于或小于本期认证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计金额和合计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