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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制糖企业与蔗农签订糖料蔗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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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10:54 |
| 信息简介: |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据此,对于制糖企业每年按照当地政府划分的蔗区范围收购甘蔗,并与蔗区农民签订的糖料蔗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