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总分公司所得税汇总申报而增值税各自申报,该如何账务处理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总分公司所得税汇总申报而增值税各自申报,该如何账务处理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8:09:54
信息简介: 无论是做一套账还是两套账,总公司发到分公司售卖的货品,总公司的会计核算都是可以不做收入,但是需要在发出时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做视同销售调增销售额;当然,总公司也可以在发货时先做收入,只是后续在编制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应将重复的收入、成本做合并抵消。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