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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贵市国税发[2013]93号 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制砖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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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32:01 |
| 信息简介: | 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停止执行《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制砖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贵市国税发〔2010〕98号)。我市国税系统制砖行业税收管理按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