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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对纳税人申报方式核准和冠名发票审批后续管理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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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31:52 |
| 信息简介: | 取消“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行政审批后,主管地税机关应主动公布已开通的纳税申报方式,供纳税人自行选择。纳税人确定好申报方式后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即可,不用进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