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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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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31:06 |
| 信息简介: | 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1号),相关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等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