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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税[2014]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增值税汇总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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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30:37 |
| 信息简介: | 总机构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税项目的增值税,由总机构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按照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已按月向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包括预缴和查补)的增值税额后,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