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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工商办发[2014]29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操作规范》的通知[部分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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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9:58 |
| 信息简介: | 如有场所权属证件上登记的地址表述与现在使用的地址表述出现不相符的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房产管理部门、地名办、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出具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