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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缫丝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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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9:41 |
| 信息简介: | 试点纳税人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应纳税款,一次性缴纳入库确有困难的,可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进项税额应转出额分期转出,并做好台账管理以备主管国税机关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