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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差旅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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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9:30 |
| 信息简介: | 出差人员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如果没有实报实销而由出差人员全部自行负担的,其取得的市内交通费补助可在每人每天80元的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限额的部分,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