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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人社发[2015]6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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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6:03 |
| 信息简介: | 企业离休人员每月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