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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地税发[2015]1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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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5:55 |
| 信息简介: | 各市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钦州保税港区地税局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每一年度的核查面不得低于20%。对于核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做好有关整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