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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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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5:48 |
| 信息简介: |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预缴、土地增值税预缴、按期缴纳的印花税、按月缴纳的资源税申报期限为1月1日-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