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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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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5:47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未取得数字证书(CA认证),通过“广西地税网—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易税门户)”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按年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时间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