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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人社发[2016]48号 广西自治区关于自治区本级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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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3:18 |
| 信息简介: | 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困难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按桂人社发〔2016〕33号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