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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4]1号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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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1 12:42:55 |
| 信息简介: |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