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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玉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玉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期限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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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3:11 |
| 信息简介: | 明确房产税的申报缴纳期限: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次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5月1日至5月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11月1日至11月15日;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申报缴纳期限为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1日至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