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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国税发[2016]1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补助类建设工程项目增值税相关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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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3:07 |
| 信息简介: | 凡在2016年5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实行“甲供材”或“清包工”管理方式,由建设单位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以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